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7号,见附件1)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鲁高师认函〔2023〕2号,见附件2)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现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具体申请条件(见附件3)。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体检。符合认定资格的申请人可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已安排体检,体检项目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项目(详见附件4、附件5)基本一致,且不超过1年的体检结果,原则上也可采用,于7月9日前将体检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szk4001@qust.edu.cn邮箱,体检表模版(见附件6)。
2.网上申报核验。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需于7月5日—7月10日之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核验,操作流程(见附件7)。
三、证书补发换发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将与认定工作同步进行。
1.受理范围。通过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发证机构为“山东省教育厅”)的人员,因证书遗失需补办的,属于补发;因证书毁损等影响使用或证书信息有误需换证的,属于换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丢失的,由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2.个人申请。申请人于7月5日—10日提出申请,个人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网址:http://sdgspxpt.gspxonline.com,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通过相应通道进入补发换发程序,下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8),填写并上传扫描件。扫描件应平整清晰,内容可辨,照片为白底证件照,且与省认定系统个人照片同版。申请人签名处应手签或使用电子签名。
因证书信息有误申请换发的,需上传佐证材料。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上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扫描件。申请换发人员需于7月10日前将原证书交至综合服务楼4001室。申请补发的无须上传佐证材料。
联系人:任智慧
联系电话:88956896
联系地址:崂山校区综合楼4001室
青岛科大学技人事处
2023年6月29日